簡易門診服務內容
來源:濟寧市第一人民醫(yī)院發(fā)布時間:2023-07-11瀏覽:
一、接診范圍及內容
1.簡易門診只接待已確診且病情穩(wěn)定的慢性病患者的取藥,檢驗和檢查工作。
2.簡易門診接待同一患者、同一疾病三個月內連續(xù)取藥三次,三次后患者需到相應的??崎T診復診。
3.簡易門診可開具的檢驗檢查有:血、尿、便常規(guī),血型,肝功能,乙肝表面抗原,乙肝五項,血糖,生化全項,心電圖等。
4.簡易門診僅根據近期各??崎_具的藥方開藥,不可增加或調整用藥品種。
二、簡易門診不承擔的工作內容及范圍
1.簡易門診不接診初診患者,不接診病情不穩(wěn)定患者,不接診非患者本人,不接診兒科和傳染性患者,不接診透析,器官移植和腫瘤患者。
2.簡易門診不開具肌肉注射,靜脈注射的藥品以及輸血治療和透析治療等。
3.不開具第一類和第二類精神類藥品,麻醉類藥品,激素類用藥,抗腫瘤藥物,生物制品,抗排異藥物,免疫抑制劑。
4.簡易門診不開具專業(yè)性很強的特殊用藥,如強心藥,抗心律失常藥,抗凝藥及中藥湯劑。
5.簡易門診不開具醫(yī)保基本用藥目錄上“限工傷保險”,“限門診使用”的藥品。
6.簡易門診不開具各種醫(yī)學證明文件。
7.簡易門診不能開與慢性病無關的檢驗,不能開具大型設備檢查申請單,如CT,核磁共振,核醫(yī)學檢查等。
8.簡易門診的醫(yī)師不負責解釋檢驗、檢查結果。有需了解檢驗、檢查結果或指標意義的患者應到相應專科就診。
三、辦事地點及時間:
7號樓1樓兒科門診大廳(總院)
門診綜合服務臺西側(東院)